昆明市呈贡新区洛龙街道办东北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平方米) 地块位置 规划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投标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注:出让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详见招标文件中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条件;
招标出让地块面积以国土部门蕞终审定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三、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9日至2010年12月29日,到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处(昆明市金碧路186号)索购招标出让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费为每份2000元。
有意向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证明资料:
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表明该组织合法性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该组织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9日至2010年12月29日15:00,到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处(昆明市金碧路186号)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携带投标申请书(原件加盖印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证明资料,到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处(昆明市金碧路186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0年12月29日15:00时(指定银行、户名、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将在北京时间2010年12 月29日15:00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北京时间2010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昆明市金碧路186号)进行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或投标。
联系地址: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处
承办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联系电话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12345政务******便民热线网站地图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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