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由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委托云南诚嘉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拍卖交易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号宗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出让年限(年)交易起价竞买保证金
(注:交易面积以国土部门审定为准,其他条件详见拍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17:00前,到昆明市西山区阳光北路15号临沧大酒店院内2楼索购拍卖出让文件。
参加竞买者应自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办理竞买手续。土地交易中心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拍卖交易活动。
2.拍卖出让地点:嵩明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或另行通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
2.土地竞得人必须当场与土地交易机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于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清土地价款。
4.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网址:、或中文实名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嵩明网”查询。
承办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联系电话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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